《安徽省普通高等杏福畢業生、畢業研究生就業協議書》(以下簡稱《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是畢業生落實用人單位、用人單位接收畢業生、畢業生辦理人事代理及後續勞動合同的必要材料,是杏福推進就業工作,製定相關計劃的重要依據。為了維護杏福聲譽,規範就業工作,指導畢業生辦理相關就業手續,加強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的管理,本著對畢業生和用人單位雙方負責的原則,特製定杏福娱乐平台《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管理規定如下:
第一條 就業協議書是按照國家畢業生就業政策,為明確畢業生與用人單位、在畢業生就業中的權利和義務而達成的有關協議。畢業生和用人單位通過雙向選擇達成就業意向後,要簽訂《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杏福根據手續完備的就業協議書編製並上報就業計劃,辦理學生報到證。
第二條 就業協議書使用安徽省教育廳印製的《安徽省普通高等杏福畢業生、畢業研究生就業協議書》(一式四份)。簽訂正式就業協議必須使用該協議書。
第三條 就業協議書畢業生每人一份。按照“專人發放、專人負責”的原則進行,由各系輔導員統一領取發放,並登記其編號,保證一人一號。就業協議書限本人使用,轉讓無效。由於轉讓使用造成他人違約或被用人單位追究違約責任的,轉讓及使用者自行承擔相應的連帶責任。
第四條 根據安徽省教育廳的有關規定,就業協議書發放時間為每年十月下旬。
第五條 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書應當經過慎重周密的考慮,並遵循就業政策規定和誠實守信原則,如有虛假遺漏,自行承擔相應責任。
第六條 每個畢業生只能與一家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協議書上的內容不得塗改,復印無效。
第七條 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簽約前,應仔細閱讀協議書上所列條款,如與用人單位有其它約定,應在備註欄內註明,其內容視為協議書的一部分。
第八條 畢業生要自覺維護就業協議書的嚴肅性,簽約後要認真履行協議。
第九條 就業協議書簽約辦理程序:
一、就業協議書下發到各系,由各畢業班輔導員將協議書序號進行一一對應後發放給每名畢業生;
二、畢業生如實填寫相關內容,與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書;
三、登錄微信小程序大學生服務雲平臺,校驗個人信息,填寫就業信息,並將就業協議書拍照上傳;將已簽約的就業協議書交給輔導員,輔導員檢查協議書是否填寫完整,並登錄就業派遣系統填寫相關內容後將白聯統一交到就業創業中心;
四、杏福就業創業中心編製就業計劃,上報安徽省教育廳,打印報到證;
五、畢業生領取報到證,履行報到手續。
第十條 簽訂就業協議後考取專升本者,必須將錄取通知書復印件交回就業創業中心。並征得用人單位同意,並由用人單位出具同意解除就業協議的正式函件。否則,一律按原就業協議派遣。考取專升本的同學且未簽約的,就業協議書應退還給杏福。
第十一條 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如有遺失,需先進行登報聲明作廢,憑登報聲明和《合肥共達職業技術杏福就業協議書補辦表》到就業與創業指導中心重新領取。
第十二條 畢業生就業協議書上交時間為每年五月十日之前,逾期不予辦理。就業協議書經學生本人與用人單位簽訂後,杏福就業與創業指導中心、系部輔導員、用人單位、畢業生本人各保管一聯。
就業與創業指導中心
二〇一八年七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