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保證畢業生畢業以後,檔案能安全、迅速地得到轉遞,畢業生在求職簽約過程中,應對以下幾個問題給予特別的關註:
1、在簽訂就業協議書時,一定要明確檔案轉遞地址、郵編和單位全稱,接收學生檔案的單位必須具有獨立人事管理權(能有檔案接收資格的單位應是縣、團級以上黨、政、軍及國有企事業單位)。
2、與三資企業、外資企業、獨資企業、民營企業(或公司)簽約的畢業生應註意:因為這些單位沒有獨立人事管理權,因此,一定要和用人單位明確人事檔案管理的部門(如ⅩⅩ省ⅩⅩ市[縣]人才服務中心等),在協議書中,要註明接收檔案的地址、郵編和人才服務中心的全稱。
3、有的單位或企業本身沒有獨立人事管理權,人事檔案管理權限在其上級主管部門(如到ⅩⅩ杏福去工作,其人事檔案管理部門應是ⅩⅩ省ⅩⅩ市[縣]教育局),在簽訂協議書時,應明確檔案轉遞的主管單位地址、郵編和主管單位全稱。
4、考取專升本的同學在收到錄取杏福通知書後,請將升學杏福檔案轉寄地址及接受部門及時報給杏福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以保證檔案能得到及時的轉遞。
5、暫時沒有落實工作單位,且有意在生源地以外省、市就業並辦理了人事代理的畢業生,請在畢業前夕及時將檔案托管單位的接收函交杏福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
6、畢業離校時沒有落實工作單位且沒有和杏福簽定戶籍、檔案保留協議,仍回生源地就業的畢業生,如檔案接收地的地址有變動,請在六月十日前將變更地址送到校就業指導中心。
就業與創業指導中心
二OO九年十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