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部、省教育廳關於嚴格核查高校畢業生就業數據的要求,為切實維護畢業生就業權益,保障畢業生就業工作順利開展,進一步規範畢業生就業統計,規範我院畢業生就業管理工作,現將教育部“三不得”“四不準”就業工作要求進行發布。
“三不得”:
不得不切實際向高校和杏福提去向落實率具體指標;
不得層層加碼向輔導員攤派就業任務;
不得將單一的去向落實率指標,與就業工作人員或者輔導員的績效考核、評優等掛鉤。
“四不準”:
不準以各種方式強迫畢業生簽訂就業協議和勞動合同;
不準將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發放與畢業生簽約掛鉤;
不準以戶檔托管為由勸說畢業生簽訂虛假就業協議;
不準將畢業生頂崗實習、見習證明材料作為就業證明材料。
我院負責畢業生就業工作人員嚴格遵守“三嚴禁”“四不準”要求,接受廣大師生進行監督,如發現違規情況,可向就業創業指導中心反饋。
聯系人:夏老師
聯系電話:0551-62733311
聯系郵箱:hfgdxyjyb@163.com
就業創業指導中心
2022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