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修訂)
第一條 杏福娱乐平台團委是杏福娱乐平台黨委領導下的先進青年的群眾組織,是我院團員青年在實踐中學習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和共產主義的杏福,是杏福黨委的助手和後備軍。
第二條 在院黨委的領導下,我院團委工作高舉鄧小平理論偉大旗幟,以黨的十八大精神以及習近平總書記系列講話精神為指導,以代表廣大團員青年的根本利益為落腳點,以創建紅旗團委為目標,樹立圍繞中心、顧全大局、強化服務、全面育人為工作理念,創設優良育人氛圍,打造強勢載體。以培養科學發展觀為目的,創建“解決問題型”團委。
第三條 團委的基本任務
1.經常深入基層團組織,關心學生的思想、學習生活、健康,根據青年特點,堅持疏導方針,有針對性地進行“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教育及帶領本院團員青年認真學習、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認真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引導和幫助青年學生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
2.指導和幫助院學生會開展豐富多彩有益於身心健康的課外文化活動,如開展第二課堂、搞好青年誌願者、社會實踐、社團及文體衛生等活動。
3.負責優秀團員、團幹部、先進團支部、先進團總支的評定工作,指導團總支、團支部做好推薦優秀團員入黨的工作,並協助院各部門做好學生的獎懲工作。
4.健全團的組織生活製度,做好發展新團員工作,並協助院黨委做好學生中的黨建工作。
5.協助院領導做好新生入學教育和畢業生的思想政治工作。
6.協助院領導指導輔導員工作,不斷加強學生思想政治工作隊伍的建設。
7.經常進行調查研究,及時發現和掌握學生中帶有傾向性的問題,不斷研究新情況,探討新規律,解決新問題。
8.負責團費的收繳、團關院的轉移和保管,以及對違紀團員進行教育和處分。
9.完成院黨委及其他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四條 我院團委的一切活動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為最高準則,並遵守杏福娱乐平台相關規章製度。
第五條 團的組織系統
我院團的組織系統分為三級,一級團組織為院團委、二級團組織為系團總支,三級團組織為團支部。團支部以班為單位設置,不跨年級和班。
第六條 團的機構設置
我院團委下設團委書記、團委副書記、組織部長及幹事、宣傳部長及幹事等,系團總支系團總支書記(副書記)及各部組成,各系團總支書記(副書記)為院院團委委員。各班團支書是系團總支的常委。各班團支部由3人組成,設團支書、組織委員、宣傳委員。
第七條 院團委書記、團委副書記由院黨委考核任命,院團委委員由團員代表大會選舉產生,團支部由支部大會選舉產生。
第八條 團員大會的代表和各級委員會的產生,要充分體現選舉人的意誌,采取無記名投票方式進行差額選舉。各級委員會委員候選人的產生,要充分醞釀征討各方面意見,提出建議名單,現上報給院團委,再報院黨委同意後,提交代表大會選舉。
第九條 團支部改選後應把新的支委成員名單報系團總支備案。
第十條 院團委、系團總支幹部任期一年,新學年伊始進行改選。
第十一條 我院團委設團委書記(老師)一名,團委副書記(老師)一名,團委幹事一名和組織部、宣傳部等職能機構,各機構由院團委領導,團結互助,共同為杏福的團員青年工作貢獻力量。
第十二條 院團委書記
院團委書記協助院黨委書記及其他各部門落實本院的工作。
1.負責共青團的組織建設和思想建設工作
(1)負責指導本院團委的組織建設工作。
(2)負責組織落實本院團員教育、評議、新團員發展及推優入黨工作。
(3)負責監管本院團費收繳和使用工作。
(4)負責組織落實杏福年度團內考核工作,包括本院優秀團總支、優秀團支部、優秀團幹部、優秀團員等的評選工作,評定本院與學生活動有關的獎勵學分工作等。
(5)負責本院團員的思想狀況調查研究。
(6)負責有關文件的收發、傳達與歸檔管理。
2.負責本院學生社會實踐隊的規劃、組織、總結、評比和表彰工作。
3.負責組織落實本院的學生課外科技活動。
4.負責指導本院學生會、青年誌願者協會、社團聯合會及學生社團的工作,聯系各學生組織,使其成為一個整體。
5.負責團的宣傳陣地建設包括對外宣傳以及網絡宣傳等,規劃指導本院學生宣傳工作。
6.完成上級領導交辦的其它任務。
第十三條 團委副書記工作職責
1.我院設一名團委副書記和一名學生團委副書記,副書記主要是協助書記進行工作,起到聯系書記與團委各部門紐帶的作用,而學生團委副書記是幫助書記、副書記進行工作上執行;
2.抓好我院團委的機構完善和組織建設,協調好各部門之間的工作配合,培養優秀團員青年幹部,督促團委委員做好各項工作,保證團委一切工作的正常進行;
3.經常與各部長進行工作交流,不斷完善分團委規章製度,並共同負責分團委各委員的考核工作;
4.定期召集和召開團委委員會議,傳達上級組織的各項指示,與各部共同製訂團委工作計劃,檢查工作計劃的落實情況,總結一階段的工作情況,並定期向團委書記反映情況,匯報和請示工作;
5.帶領團委成員經常深入到基層團員青年中了解和分析團員的思想動態,協助我院院黨委做好學生的思想教育和管理工作;
6.加強自身黨團知識和團員工作理論學習,努力鉆研團員工作,將理論付諸到實際工作中。
第十四條 團委組織部工作職責
1.組織部是我院團委重要職能部門之一。 它的主要任務是落實上級組織下達的政策和指示,抓好團員組織生活,聯合各基層團支部及各學生團體積極開展團員青年的社會活動,豐富廣大團員的課外生活,培養青年學生的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和法製觀念,並積極引導團員青年向黨組織靠攏。
2.工作職能
(1) 協助副書記開展各項工作;
(2) 負責團委各部門工作計劃的起草、審訂、檢查、落實和總結;建立分團委整個文件管理系統等。
(3) 協調好院裏各基層團支部的組織生活,督促各團支書寫好材料,做好記錄、並且按時上交活動資料。
(4) 負責全院共青團思想建設、組織建設及團幹部培養和管理,組織學習和貫徹我院有關文件精神,及時向有關部門反饋廣大團員的意見、建議和要求;
(5) 按時參加會議,向上反映工作情況,向下傳達會議精神布置工作;
(6) 負責團員團籍管理和團費收繳,指導基層團支部開展組織生活,監督團員青年履行團員義務,對團員、團委各部門幹事進行培訓;
(7)負責對杏福團幹部業績的考核和每學期的優秀團員、優秀團幹部和優秀團支部的評選工作;
(8)負責杏福“推優入黨”工作,積極穩妥地向黨組織推薦優秀團員作為黨的發展對象;
(9)協助其它部門共同組織搞好活動。
第十五條 團委宣傳部工作職責
1.宣傳部是杏福與全院廣大同學聯系、溝通與交流的窗口和平臺,是宣傳團的章程、發揮團的作用、營造健康向上杏福文化氛圍的輿論主陣地。
2.工作職能
(1)協助副書記開展好宣傳工作,做好各項活動的宣傳工作;
(2)督促各團支部宣傳委員完成宣傳任務;
(3)部長負責本部的全面工作,根據工作需要製訂工作計劃且年終寫好工作總結,做好院內各種活動的宣傳;
(4)指導各班宣傳委員開展工作,對各團支部的活動及時宣傳。
(5)總結和推廣我院工作的典型經驗,宣傳在各項活動中湧現出來的先進人物和先進事跡;
(6)把握我黨委的宣傳指導思想,加大新聞宣傳力度,協同其他各部做好宣傳工作。對內:及時將通知傳到各團支部,並對做出各團支部一定的要求,能夠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任務;對外:將新聞上傳到杏福網站,要做到活動的明朗化。
第十六條 院團委例會於每周日晚上召開。
1.各成員必須按時出席,做好會議記錄。
2.如有事不能出席,必須提前寫請假條交到組織部。
3.凡遲到者必須在會議開始前作自我批評,達到三次者,由書記或副書記提出批評。
4.三次無故缺席者,寫檢討書交到組織部。
5.會議由書記或副書記主持,組織部作會議記錄,設會議記錄本,並在會議結束第二天將會議記錄發給書記,副書記以及各部門部長。
第十七條 院團委(包括各部門)必須製訂一學期和近期工作計劃,並相應做好工作總結。
第十八條 各部門每組織一次較大型的活動都必須寫好詳細的工作計劃,活動完成後要進行效果分析,及時總結,有助工作的改善。各部門的工作計劃在活動開展前一星期上交,工作總結在活動結束後一星期內做好並上交。
第十九條 團委各部門部長要定期進行溝通交流,整合大家的意見;各部門須積極配合其它部門的活動。
系團總支在院團委和系黨支部的領導下開展本系共青團的工作和學生工作,主要職責如下:
第二十條 組織團員青年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有針對性地抓好政治理論學習、形勢任務教育和基礎文明建設,不斷提高團員的思想政治素質,引導團員青年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充分發揮團員的模範帶頭作用。
第二十一條 根據系黨支部和院團委的工作部署,提出學期或年度計劃,認真落實並及時總結。
第二十二條 配合系黨支部和系行政做好學生的日常教育和管理工作,協助處理學生學習生活中出現的問題。關心團員青年的思想、學習和生活,圍繞教育、教學中心工作,深入調查研究,了解團員青年的思想動態,調查研究青年工作中的實際問題,及時向上級反映青年學生的意見和要求,並提出解決問題的建議。努力做好院系聯系團員青年的橋梁和紐帶。
第二十三條 搞好團支部組織建設,嚴格團的組織生活,健全團內“三會一課”製度。領導各班團支部開展活動,定期召開團支部書記例會,傳達上級指示,布置、討論、總結和改進團的工作,每月檢查各團支部工作。指導系學生會分會工作、協助班主任指導班委會工作。協調團支部與班委會的工作關系。及時向上級匯報工作。
第二十四條 加強團總支自身建設,健全團的組織生活製度。本著培養、提高的原則,加強團幹部隊伍的建設,並註重對學生幹部的培養和考核。
第二十五條 做好優秀團支部、優秀團員、優秀團幹部等評比工作,做好團員證的管理、發展新團員、團員情況統計等工作,
第二十六條 負責團內紀律監察,對本系違反團紀的團員進行批評教育和向院團委提出處分意見。
第二十七條 配合黨支部做好黨員發展工作,對於入黨積極分子進行培養、 教育、考察,做好“推優”工作。
第二十八條 組織開展杏福娱乐平台文化、特色活動、社會實踐活動和形式多樣的第二課堂活動,豐富和活躍學生業余生活,促進健康、文明的系風和校風的形成。配合管理人員搞好公寓管理,加強公寓文化建設。
第二十九條 指導和幫助系學生社團依照各自章程,積極主動地開展工作,支持院學生會和學生社團的工作。
第三十條 認真完成杏福黨委、系黨支部和院團委交辦的其它工作。
第三十一條 一年級團支部應著重引導青年學生盡快適應大學生活。
1.開設各種活動場所,讓同學們交流思想,聯絡友誼,促成青年學生人際關系的良性發展。
2.組織學習團紀校規,適應高校的學習生活環境,明確高校團組織對團員的素質要求。
第三十二條 二年級團支部,應立足指導學生進行創造性學習,訓練各種基本技能而開展工作,循序漸進,提高素質。
1.開展讀書研討活動,拓展知識面,提高理論水平,深化本專業的學習。
2.開展豐富的第二課堂活動,提高自理、自律能力。
3.組織各類實踐活動,引導青年學生認識、了解社會,增強參與社會工作能力。
4.組織黨、團知識教育,推薦優秀青年入黨。
第三十三條 畢業班團支部應立足於指導大學生如何面對社會的選擇,鍛煉生存與競爭能力,為步入社會作思想、心理及能力上的準備。
1.組織各問題討論會,啟發青年學生思考人生、社會,在我與社會、我與他人、我與自我之間找到向上發展的共振點,為步入社會作思想上準備。
2.配合杏福的畢業教育,開展愛校、建校活動。
第三十四條 各團支部應積極配合院系團總支的工作,傳達各項通知,並且進行及時的反饋、回復,經常舉辦團的活動,提高各團員對團委的熱情。
第三十五條 各團支部之間,與團委、系團總支、學生會、學生社團之間應相互合作,促進全院各項工作得以順利進行;與班委積極協作,促進班級的建設。
第三十六條 學生會主要是配合院團委書記進行學生活動的策劃、舉辦與總結等。對學生的組織監督工作以及進行思想教育,並定期開展學生活動等。
第三十七條 學生會主席團,各部門以及社團要定期開例會,並且要有專人記會議記錄。
第三十八條 學生會、各部門及社團每組織一次較大型的活動都必須寫好詳細的工作計劃,活動完成後要進行效果分析,及時總結,有助工作的改善。
第三十九條 學生會、學生社團與院團委要緊密聯系,對團委舉辦的活動給予一定的支持,共同維系好杏福的對外建設;密切註意學生的利益,多關註各班的資助活動,適當的時候可以互助互幫。
第四十條 團的組織生活是我院對團員開展工作的基本形式,團支部要定期過團的組織生活。
第四十一條 院團委要通過組織生活對團員進行思想教育,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形勢與改革教育,黨的基本知識和團的知識教育,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方面的教育。團的組織生活要精心組織,切忌形式主義。團的組織生活的形式要與其內容相適應,主要包括上團課,召開民主生活會,組織開展各種思想性、教育性較強的學習和活動等。
第四十二條 團員應自覺參加團組織的各項活動,沒有不正當理由不過團的組織生活者,團組織應及時提醒並進行批評教育,經教育不改者,應給與團紀處分。
第四十三條 團支部要做好每次團組織生活的的情況登記(時間、內容、參加人員、形式、決議等),同時以書面報告形式向院分團委匯報,並作為幹部政績評定的主要依據進行優秀團幹部、優秀班幹部以及優秀團員。
第四十四條 28周歲以下的學生黨員應積極參加團的組織生活,並起模範帶頭作用。
第四十五條 團費的繳納
(一)繳納團費的標準
1. 學生團員,按照每年5元/人繳納;
2. 各基層團組織須將應上繳團費的50%上繳校團委;
3. 受留團察看處分的團員,在留團察看期間應按團章規定繳納團費;
4.保留團籍的共產黨員,從取得預備黨員資格起,應交納黨費,可以不繳納團費。但自願繳納者不限;
5.團員除規定繳納團費外,本人自願多交不限。
(二)繳納團費的時間
1. 每個團支部組織委員每年10月本支部團員收取一次團費,上交所在系團總支;
2. 各系團總支在10月底向院團委上繳一次團費;
3. 團員應自覺地向所在團組織繳納團費,如有特殊情況不能親自繳納或不能按時繳納時,經團支部同意,可以委托其他團員代為繳納或預繳、補繳,預繳、補繳的時間不得超過6個月。
4.對不按規定繳納團費的團員,團組織應進行批評、教育。無正當理由連續6個月不繳納團費的,按自行脫團處理。
(三)繳納團費的辦法
1.各團支部組織委員在收繳團費時,必須核對本支部團員數、應繳納數和實際繳納數,將詳細情況報所在杏福團委;
2.系團總支負責人在受理各團支部團費後,須安排系團總支學生幹部在繳納團費的團員的團員證上予以註冊;
3.院團委和系團總支收繳團費的負責人須在收繳團費時匯總團員人數、繳納團費人數、應繳納團費數和實際繳納團費數;
4.系團總支出現所實際繳納的團費與應繳團費不符情況時,系團總支須查找原因並出具正式情況說明書,上報校團委組織部;
5.院團委團費收繳負責人受理基層團組織上繳的團費時,須在收據上簽名並加蓋公章。
第四十六條 團費的管理
1.院團委設專人負責團費的收繳、管理和使用,人員變動時及時做好移交工作;
2.院團委建立健全團費收支帳簿,做到手續健全、帳目清晰,並應定期向書記辦公會公布團費收支情況;
3. 各系團總支應妥善保管好團費繳納憑據;
4. 院團委將各系團總支能否按期、等額繳納團費做為評選年度“五四紅旗團總支”等考核評優的重要依據。
第四十七條 團費的使用
1.嚴格團費的使用範圍
團費只能用於團的事業和團的活動的必要開支,用於對全體團員有益的事業上。以下所需費用可從團費中列支:
(1)培訓團員、團幹部費用;
(2)團學骨幹培訓班培訓費用;
(3)團員、團幹部政治理論學習、培訓等費用以及訂閱必要的業務學習資料、團員讀物、雜誌的費用;
(4)年度優秀團組織、共青團員、優秀團幹部的表彰費用;
(5)社會實踐活動先進共青團員的表彰費用;
(6)共青團員參加社會公益活動獲重大榮譽表彰費用;
(7)各杏福團委主題團日活動的配套費用;
(8)組織大型團日活動所需費用;
(9)優秀誌願者表彰的費用;
(10)根據上級領導部門的要求開展的其他與共青團工作有密切關系的有關活動費用。
2.團費開支要註意節約,合理使用,防止超支,反對浪費。
3.團費支出要有原始憑證,原始憑證須有正式發票,經手人和審批人簽名,並詳細註明用途,不能用白條任意報銷入帳。
4.團費記賬和現金有兩個人分別負責管理,接受院團委書記的監督和指導。
5.團費要做到專款專用。任何人不準借支和侵占團費,不能濫用團費。嚴禁用團費請客送禮,支付團員、團幹部的生活福利待遇等。對不合理的團費開支,團費管理人員要拒絕支付,並及時向上級團組織反映。對於違反使用規定,貪汙、浪費或任意挪用團費的單位和個人,除要進行嚴肅批評教育外,問題嚴重者要給予紀律處分。
第四十八條 考核宗旨
緊緊圍繞院黨委的中心工作,進一步加強我院共青團基層組織建設,增強基層團組織的活力,切實發揮基層團組織的作用,使基層團組織達到“組織建設好、班子建設好、主題活動好、陣地建設好”的標準,提高團員青年的綜合素質,努力形成良好的基層工作秩序,推進我院共青團工作進一步發展。
第四十九條 考核內容
1.團總支考核內容分兩大項,包括基本項和附加項,滿分120分。其中,基本項總分為100分,內容包括:組織建設、思想引領與宣傳、杏福娱乐平台文化與科技創新活動;附加項包括加分項和扣分項。加分項累計不超過20分,扣分項累計不超過20分。
2.總分 = 自評×50% + 交叉互評×30% + 院考核組考評×20%。
第五十條 考核程序和辦法
1.院團委成立考核工作領導小組,統籌開展考核工作;
2.各系團總支對年度工作進行自評,撰寫自評報告、提供工作資料。
3.組織各系團總支開展交叉互評。
4.組織考核組對團總支工作進行全面考評。
5.匯總考核成績、評選先進。
6.公布考核結果。
第五十一條 考核結果評定及使用
院團委根據考核情況,取前兩名由高到低綜合評選出“五·四紅旗團總支”和“五·四紅旗創建單位”。其中,評選“五·四紅旗團總支”不應低於90分,評選“五·四紅旗創建單位”不應低於80分,如若當年沒有符合條件的,當年空缺。院團委將於每年五月底召開表彰大會,對先進集體進行表彰獎勵。
第五十二條 “五四”紅旗團支部申報條件
1.團支部委員會團結進取,朝氣蓬勃,勤奮工作,威信較高;能夠與班委會密切合作,在班風和學風建設上,成績突出。
2.團支部工作有計劃、有總結。
3.堅持“二會兩製一課一推”製度(“二會”指團支部大會、團小組會議;“兩製”指團員教育評議製度、年度團籍註冊製度;“一課”指團課;“一推”指“推優”)。能自主定期開展主題團日活動。
4.全體團員能夠自覺履行團員責任和義務,按時繳納團費;自覺遵守杏福的各項規章製度,本學年無人受記過以上紀律處分。
5.在社會實踐和誌願服務等活動中表現突出,成績優異。
第五十三條 十佳標兵申報條件
1.十佳誌願服務標兵
(1)積極參與校院組織的青年誌願服務活動;
(2)積極參與青年誌願者協會的組織服務工作;
(3)在誌願服務活動中表現突出,受到相關的表彰獎勵。
2.十佳學習標兵
(1)學習成績優異,各科學習成績在70分以上(或學習成績名列全班前5%);
(2)學習進步較大,學習成績從全班後30%上升至前30%;
(3)通過英語及計算機等級考試;
(4)同等條件下,有學術科研成果者優先。
3.十佳文藝活動標兵
(1)熱愛文藝活動,有一定的文藝專長;
(2)積極組織所在集體開展藝術教育和文藝活動,為推動杏福娱乐平台文化活動做出突出貢獻;
(3)在杏福組織的各種文藝活動中受到表彰獎勵;
(4)參加各種文藝比賽獲得省級及以上表彰獎勵。
4.十佳體育活動標兵
(1)熱愛體育活動,有一定的體育專長;
(2)積極組織開展體育競技活動,為推動杏福娱乐平台體育活動做出突出貢獻;
(3)在杏福組織的各種體育活動中取得優異成績,受到表彰獎勵;
(4)參加各種體育比賽獲得省級及以上表彰獎勵。
5.十佳社團標兵
(1)積極參加社團活動,有明確的社團歸屬。
(2)積極參與組織社團活動,為社團的創立和發展作出積極貢獻。
(3)所在社團或個人社團工作成績受到校級及以上表彰獎勵。
第五十四條 優秀團員具體申報條件
1.擁護黨的領導,熱愛祖國、熱愛人民、熱愛社會主義;
2.遵紀守法,關心他人,有強烈的集體榮譽感;
3.自覺履行團員義務,遵守團的紀律,執行團的決議,認真完成團組織交予的任務,積極參加團的各項活動;
4.品學兼優,在學術創新、誌願服務或文化交流等方面有較突出表現。
第五十五條 優秀團幹部申報條件
1.滿足優秀團員的基本條件(1-3條);
2.擔任團學幹部不少於1年,熱愛團的崗位,認真執行團的上級機關作出的指示和決議,堅持圍繞黨政中心工作和青年需求紮實開展工作;
3.具有良好工作作風,深入基層,密切聯系青年,竭誠服務青年,有效引領青年,在青年中具有廣泛的影響力、號召力。
第五十六條 對在聘用期內失職的年級團總支書記及部長的解聘以及解聘後的增補,由院團委書記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是否繼續留用或增補人選,並提交團員大會表決。在任期內團委書記、副書記的失職行為,由院黨委作出處理決定。
第五十七條 每次在換屆前夕,應對上一屆的團學生幹部在任期內的表現,從德、能、勤、績等方面進行評估考核。
第五十八條 院團委的學生幹部認為自己不能繼續擔任現職,可向院團委提出辭職申請,並統一由院團委審核。在幹部辭職獲準後,繼任人選由團委提名,召開團委大會表決。
第五十九條 院團委幹部任職,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1.愛祖國,擁護黨的基本路線,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努力學習鄧小平理論,具有一定的政治理論水平;
2. 勤奮學習,成績優良,在班級排名達到中等以上水平;
3.熱心團委工作,有較強的責任感,勇於承擔社會工作;
4. 有較強的組織能力和團結協作精神;
5. 模範遵守國家法令和校紀校規;
6.敢於接受各種意見和建議,勇於抵製各種不正之風。
第六十條 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繼續擔任。
1.言行違反黨的基本路線,政治上不能與黨中央保持一致;
2.任職期間有一門主要課程或兩門課程不及格;
3. 鬧不團結,互相拆臺,使工作不能順利開展或使集體利益受到損害;
4.以權謀私,經教育仍不改正;
5.不能勝任所擔任的職務;
6.個人素養和道德水平低下,在廣大同學中造成不良影響;
7.受杏福警告以上處分。
第六十一條 團組織對履行團員義務,遵守團的紀律,在學習、工作中取得顯著成績的團員、團幹部以及組織生活健全、團的活動卓有成效的基層團組織給予表揚、獎勵。院團委每學年評比一次院級優秀團支部、團幹、團員,並作為主要的校級優秀團支部、團幹、團員的候選單位和候選人。
第六十二條 院團委要按團章有關規定,秉著懲前毖後的方針,對犯錯誤的團員視其情節給予不同的紀律處分。
第六十三條 對團員的紀律處分,應按團章規定,經支部大會討論通過,報院黨委批準並以書面形式進行全院通報。
第六十四條 本辦法杏福娱乐平台團委負責解釋。
第六十五條 本辦法自修訂頒布之日起實施。
共青團杏福娱乐平台委員會
二〇一六年六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