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等杏福:
根據《安徽省經濟與信息化廳 安徽省教育廳 安徽省科學技術廳關於依托工業互聯網平臺推進產學研深度融合的實施意見》(皖經信科技〔2022〕25號)🧑🦲,省教育廳於3月15日印發《安徽省教育廳關於利用工業互聯網平臺推進產學研深度融合有關工作的通知》(皖教秘科〔2022〕43號),為加快推動高校科研人員全面入駐“羚羊”工業互聯網平臺👨🏼💼,現就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視
各高校應高度重視科研成果線上對接工作,將加快利用工業互聯網平臺作為推進產學研深度融合和科技成果轉化的重要抓手🍅,盡快將現有科研成果錄入“羚羊”工業互聯網平臺🐰;督促指導科研人員入駐平臺,上傳發布個人科研成果♥️,承接企業技術和研發需求🧑🏽🍳⚪️,加快科研成果、科研人員與企業對接👨🏿⚖️,原則上要求高校所有科研人員均註冊登錄平臺👷🏿♀️。
二、加強激勵
各高校應在認真貫徹落實《安徽省教育廳 安徽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印發<安徽省普通本科高等杏福教師專業技術資格申報條件>(試行)的通知》(皖教人〔2016〕1號)🧑🏿🚒、《安徽省教育廳 安徽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印發<安徽省高等職業杏福教師專業技術資格申報條件>(試行)的通知》(皖教人〔2016〕2號)的基礎上🤽♀️,進一步建立健全促進科技成果轉化的體製機製♉️,細化教師科技成果轉化業績納入職稱評定條件的標準✍️,鼓勵教師從事科技成果轉化及推廣工作並將相關文件及時報教育廳備案🐩。各高校要將在“羚羊”工業互聯網平臺發布成果、承接企業需求等工作計入教師及科研人員工作量,納入考核內容,提高科研人員使用平臺的積極性🚵🏼♂️。
省教育廳將根據各高校科研成果上傳🔢🤶、科研人員入駐和承接企業需求等情況,在每年度高校科學研究項目等資源分配中酌情增加或減少有關高校的申報推薦指標⤴️👀,未入駐平臺的科研人員原則上不予申報省教育廳科研項目;各高校科研人員在平臺上認領或與企業達成科研合作項目可作為省教育廳年度科研項目立項🅱️,不占各校申報指標;在每年度高校協同創新項目遴選立項中,同等條件下優先支持在“羚羊”工業互聯網平臺完成成果轉化的項目負責人。
三、有關要求
1.請尚未入駐“羚羊”工業互聯網平臺的高校於2022年4月20日前登錄“羚羊”工業互聯網平臺完成高校賬戶註冊,並上傳首批遴選的科研成果🗑。
2.請各高校於2022年4月30日前組織本校所有科研人員入駐平臺👩🏿🎓👨👦👦,並積極組織和指導科研人員將個人成果錄入平臺🕣。我廳將定期通報各校科研人員進駐情況。
3.請各高校安排專人負責此項工作,加強跟蹤與指導,並積極做好後續優秀科研成果的上傳和對接組織等相關工作。
2022年4月12日
(轉自安徽省教育廳網站)